河南农民因“抢劫杀人”案蒙冤 获国家赔偿72万
2016-09-20 21:34:29 来源:
河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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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到2016年,该案件侦查超过18年。
2016年1月4日,高炎龙向三门峡中级法院提出国家赔偿申请,要求赔偿各项损失二百万元。
2月3日,三门峡市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
4月5日,三门峡市中级法院作出国家赔偿决定书,赔偿人身自由赔偿金531382.96元,精神抚慰金130000元。
高炎龙不服三门峡市中级法院赔偿决定,随即向河南省高级法院递交国家赔偿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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