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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邓州:开发商称花百万“买路钱” 状告镇政府涉嫌非法卖地

2016-05-10 21:02:08  来源: 河南网  作者:杨宏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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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邓州:开发商称花百万“买路钱” 状告镇政府涉嫌非法卖地


  (图为:河南省邓州市穰东镇政府为开发商提供的100万元“买路钱”票据)

    日前,邓州市万盛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万盛公司)负责人向《中国商报法治周刊》反映,早在2014年8月,万盛公司通过竞拍取得一宗土地,之后准备项目开发时,被迫向河南省邓州市穰东镇政府缴纳了100万元“买路钱”。现如今,通过合法竞拍的土地不但无法正常开发使用,使其公司走上依法维权之路。此外,还被迫与穰东镇政府展开了一场“马拉松式”的讨债。

    竞拍地块周边都是耕地,开发商称花百万“买路钱”

    2014年8月19日,万盛公司通过邓州市政府的招拍挂程序,公开竞买了位于邓州市穰东镇南邓路口与民族路交叉口西北部一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成功后,该公司于同年8月29日与邓州市国土资源局就该宗土地签订了出让合同。土地用途为“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随后,邓州市国土局为其依法颁发了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一切看似按部就班,顺理成章的在依法进行。

    “按照合同约定,土地应该达到‘三通一平’净地标准后交付我们公司使用。但是,就在我们准备开发的时候,发现不但竞拍地块还被老百姓耕种,没被征收外,该地块的四周还都是耕地,根本没有出路。也就是说,政府在一片耕地里挖了个坑,让开发商往里跳。时任穰东镇党委书记刘连波说,你们可以再拿100万元,政府就把相邻的十几亩土地一块儿卖给你们当出路。”万盛公司负责人对《中国商报法治周刊》记者说。

    万盛公司负责人向记者展示了一份“河南省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该票据开票日期为2015年8月17日,“付款单位”一栏填写的是“邓州市万盛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收款项目”为“土地款”,“收款单位”盖章为“邓州市财政局穰东会计结算中心业务专用章”,金额是100万元。

    “当年,穰东镇政府并没有跟我公司签署任何有关土地使用权的书面协议,只有时任穰东镇党委书记刘连波的口头承诺,只要我公司向镇里缴纳100万元,就可以占地修路了。为了尽快启动项目,我公司就往镇政府指定账户汇了100万元。”万盛公司负责人称,上述票据是由穰东镇政府在其公司缴纳了100万元几天后提供的。

    万盛公司负责人说,作为房地产开发商,万盛公司深知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重要性,在公司派人调查后发现,这块地的土地性质竟然还是耕地,并不是建设用地。公司股东们被吓出了一身冷汗,这可是违法行为。就立即派人多次向穰东镇政府讨要这100万元,但穰东镇政府却不断推诿扯皮,后来干脆说100万元已经补偿给被占地的村民了,但却提供不了村民领取补偿款的明细。#p#副标题#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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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2016年4月25日当地村民正在涉案土地上翻整,准备耕种)#p#分页标题#e#

    通过合法竞拍的土地,由于当地政府给村民补偿不到位等原因,至今也未从当地村民手里征收过来交付给万盛公司使用,致使有关开发项目被搁浅。

    无奈之下,万盛公司于2015年4月25日将邓州市国土局和邓州市人民政府以未按约定履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为由,向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同年6月30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裁定由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经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异地审理后,判决被告邓州市国土局和邓州市人民政府同原告万盛公司解除土地出让合同,同时判决二被告共同返还原告万盛公司竞拍土地的定金及本金。邓州市国土局和邓州市人民政府不服判决,上诉至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目前该案尚未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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