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微博腾讯微博微信

河南通许县一教体局长向学校摊派16万费用受处分

2016-04-25 11:26:41  来源: 河南网  
发表评论:

  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通许县发改委以燃修费、办公费的名义变相报销招待费共计109710元,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被群众举报,影响恶劣。2015年12月29日,通许县纪委分别给予县发改委主任贠长青、会计乔孝忠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开封市纪委指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必须锲而不舍、驰而不息,对胆敢“碰底线”“越雷池”的人动辄则咎、绝不手软。

网友评论 0条评论

所有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