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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通许县一教体局长向学校摊派16万费用受处分
2016-04-25 11:26:41 来源:
河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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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1月至2014年12月,通许县发改委以燃修费、办公费的名义变相报销招待费共计109710元,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被群众举报,影响恶劣。2015年12月29日,通许县纪委分别给予县发改委主任贠长青、会计乔孝忠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开封市纪委指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必须锲而不舍、驰而不息,对胆敢“碰底线”“越雷池”的人动辄则咎、绝不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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