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纵火案的实施者如何量刑?
杭州“7·5公交放火案”庭审现场,包来旭躺在病床上被6位法警护送着推进法庭。
公交纵火者大部分抱着“人肉炸弹”的想法走上公交车。
近10年的公交纵火案中,大部分的作案者都死于他们亲手点燃的大火中。
造成27死74伤的成都“6·5”公交车燃烧案,在一个月后告破。据现场勘查显示,在张云良所坐位置的地板上,有汽油向车头方向扩散型流淌痕迹,该区域燃烧程度最严重,专家组认定为点火区域。通过现场勘验确认,车辆起火的中心区域只有张云良的尸体,在其尸体旁提取到一枚打火机防风罩。尸体倒地的姿势和朝向表明,着火后张没有主动逃生的意愿。
而那些活下来的纵火者,最终也没有逃脱伏法的命运。
长沙高速公路公交纵火者谌海涛,在实施犯罪后4个月,在长沙被执行死刑。
杭州“7•5”公交车放火案罪犯包来旭,因犯放火罪2015年4月被执行死刑。行刑前,包来旭全身烧伤面积达到95%以上,双腿已被截肢。离开病房前的最后一小时,有这样一幕让护士们记忆深刻:满脸泪水的包来旭,努力想挤出一个笑容,“我终于解脱了”。
放火罪是一种故意犯罪,其侵犯的客体是公共安全,即不特定的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